為著力保障民生,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城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便民、利民、為民”,制定有關建設與管理指引,統一標準、分步實施,提升規范城區建設、改造、管理的規范化水平,徹底改變我市城區市場臟、亂、差等現象,逐步建成標準化市場,實現城區市場形象統一、環境整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科學。2021年6月底前取得明顯成效,力爭12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任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各區縣政府(含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管委會,下同)為農貿市場改造提升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轄區內的改造提升工作。市有關部門為業務指導主體,市場開辦方為建設主體。
(二)堅持市場化原則。本著“誰投資、誰受益、誰管理”原則,引導開辦方投入改造提升資金。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股權置換等方式參與市場改造提升及經營管理。
(三)先行示范原則。以主城區(含張店區、高新區、經濟開發區,下同)農貿市場為重點,從主城區和其他區縣選取部分市場作為試點,先行推動、壓茬推進。
三、改造提升范圍與類別
(一)改造范圍。本方案中是指在淄博市城區內依法注冊成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以永久建筑為主體,銷售農副產品、其它副食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經營的以零售或批發為主的固定場所,包括批發市場、便民市場等。
(二)改造類別
1.改造成為農副產品超市。對于市場基礎條件較好且市場開辦方有改造意愿的市場,可通過轉換經營模式,進行改造管理。改造后的農副產品超市由開辦方自主開展經營。
2.直接升級改造的,保持市場經營模式不變,對市場布局(改造設計)、墻面、地面、天棚、消防、上下水、供電、照明、廁所、通風、經營檔口(操作臺、柜臺、貨柜、電子稱)、檢驗檢測、中央空調等基礎設施及經營設施進行改造,建立相關管理制度。改造后市場應布局合理、采光充足,場內無明顯異味,地面清潔無水無垃圾,市場消防安全、環境衛生、食品衛生符合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3.批發市場直接升級改造的,保持批發市場經營模式不變,對批發市場總體布局,市場裝修,公共服務、消防、供電照明、排水排污、通風、衛生、經營、計量器具、檢測、安全監控、物流配套、車輛停放等設施設備,證照管理、組織機構、管理制度、準入管理、價格管理、消費維權管理、誠信經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進行總體整改提升。改造后的批發市場應布局合理、整潔有序、環境美觀、管理規范。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實施方案階段(2021年2月底前)。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排查摸底,制定改造提升總體方案。各區縣政府制定轄區內改造提升方案及具體改造提升實施方案,形成“1+N”提升方案體系。
(二)實施改造提升階段(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堅持問題導向,分類處置,壓茬推進,穩步推動改造提升工作,力爭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改造提升工作,并取得明顯成效。
(三)鞏固完善階段(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對改造提升情況進行現場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存在的不足和各方面反饋的意見進行歸納梳理,制定鞏固完善方案。
(四)總結驗收階段(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區縣政府,按照提升要求,開展項目現場驗收工作。對驗收不合格的,市場開辦方應在一個月內進行整改并重新驗收,整改后仍未能完成改造工作并通過驗收的,由出具不合格意見的市職能部門會同區縣政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政支持。對改造提升及新建的標準化市場,經相關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后,市級和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先建后補方式出臺配套獎補政策。
(二)落實優惠政策。落實國家、省對相關扶持及減免政策。對涉及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有關問題,市直相關部門和各區縣政府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簡化審批程序,縮短辦理時限,開辟“綠色通道”。
(三)保障建設用地。對農產品批發市場、社區菜市場等市場建設項目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予以重點保證。支持利用符合條件的公園綠地與廣場用地等地下空間和企業廢棄廠房、倉庫及空閑用地建設市場。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的市城區改造提升推進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實施市場改造提升工作。市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事項的辦理和業務指導工作。各區縣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轄區內開展綜合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存在問題,對無法滿足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又不愿意整改或者無法整改的依法依規予以關停。要統籌規劃市場周邊交通、衛生和停車等事項,積極穩妥做好轄區內市場改造時商戶臨時安置工作。督促市場改造提升項目工作進度,確保改造中不發生違建搶建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場開辦方為市場升級改造的建設主體,負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市場改造提升工作。
(二)強化長效管理。農貿市場日常管理按照“誰投資、誰負責”的原則,由市場產權人負責,可采取統一管理、自主管理、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管理等模式。新建和改造后的市場,不得擅自改變建設改造時確定的市場布局和功能,不得擅自變更經營用途。同時,提高市場信息化水平,增強農副產品追溯、商品價格、快速檢測信息公示等功能。積極鼓勵創新業態和設立互聯網交易平臺,探索建立直供直銷、網上訂購、連鎖配送等模式。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管理和指導,確保改造提升工作成效鞏固。
(三)保障市場供應。市場升級改造期間,各區縣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在市場周邊道路、閑置場地等區域劃定臨時經營場地或錯峰改造等方式,引導市場商戶持續經營,確保市民生活不受影響。
(四)建立項目調度和專項督查機制。項目實行周調度,每周五前將項目進展情況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項目跟蹤落實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和聯系人。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督導力度,健全推進機制,強化責任落實,確保按時完成改造提升任務。
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srmzfbgs/channel_shifubanwenjian/doc_603dd216598444c96070fb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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